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30万以内,还免增值税吗?具体怎么算?
免税。自2023-01-01起,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的公告》第一条|施行:2023-01-01|状态:现行有效
注:原2019年第4号第二条"月3万/季9万"标准已废止,本助手不会引用失效条款。
※ 以上为现行有效政策条文引用,实际操作仍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如需正式意见可转人工答疑。
那如果超过30万呢,全都按3%交吗?
超过部分全额按3%征收(现行减按1%优惠期以最新公告为准)。若您想让专家结合您企业实际判定,可转人工快答(单点问题统一 30 积分)。
⚠️ 本解读仅供参考,一切以税务机关最新口径为准,不作为正式税务意见;涉及您企业具体情形,请转人工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