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1
慧根堂 · 财税AI智库
最顶级的财税专家,7×24 在线答疑
我的积分 🔥 32 获取
🤖
AI 智能答疑
输入问题,秒回带文号的权威答案
📚
政策库
⚠️
稽查案例
🧮
税负测算
🧾
发票查重
📝
合同审查
👤
专家答疑
实时咨询动态 不露金额 · 仅展示活跃
王会计 正在咨询 增值税进项抵扣● 进行中
李经理 正在咨询 个税汇算清缴● 进行中
陈老板 正在咨询 社保基数调整● 进行中
张总 专家答疑已完成
邀请同行,双方得积分
每邀 1 人,各得 10 次问答额度
去邀请
全部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税
社保
征管
稽查
地方口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的公告
现行有效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部分条款失效增值税·征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现行有效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现行有效个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施行日期:2019-01-01 | 效力:部分条款已废止
第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第二条(已失效)
原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9万元)免征增值税。
废止本条已被《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自2023-01-01起废止,现行标准为月10万元/季30万元。
第三条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第四条(已失效)
原规定: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废止本条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修订,不动产出租分摊口径已调整。
⚠️ 提示:本文件第二条、第四条已失效,AI 回答将自动按最新有效政策(2023年第19号等)作答,灰色条款仅作历史参考,不参与答案生成。
稽查处罚
典型风险
行业案例
本地·昆山
某制造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查,追缴税款并处罚款 2249.75 万元
稽查处罚虚开发票2026-07 通报
某电商企业隐匿收入被认定偷税,补税+滞纳金+罚款合计 386 万元
稽查处罚电商·隐匿收入2026-06 通报
建筑劳务分包个税代扣代缴风险点解析(昆山本地口径)
风险预警建筑·本地慧根堂解读
专家答疑
由税务服务数十年的资深专家为您一对一解答
服务说明
响应时间:工作日 9:00–18:00,通常当日回复
💎计费:单点问题统一 30 积分(≈¥30),积分不足可联系客服购买
📋复杂事项(筹划/稽查/股权/注销)将引导至深度咨询
💬
发起专家答疑
描述问题,AI 先答;需人工时一键转专家
专家答疑仅供参考,正式税务意见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及签约委托为准。
张德富 · 张老师
慧根堂 · 财税AI智库 会员
32我的积分
免费版会员状态
3我邀请的人
我的专属邀请码
HG-TAX-8821
生成邀请海报
💎
获取积分 / 购买积分包
积分与人民币 1:1 等值,可抵专家服务费(购买方式见客服)
去获取
我的问题
全部
AI已答
人工解答
深度咨询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30万内免增值税怎么算?
AI智能问答 · 消耗 0 积分(免费配额) · 2026-09-09
已解答
跨年取得的发票能否在当年税前扣除?
人工快答(张老师) · 消耗 30 积分 · 2026-09-08
已解答
公司股权转让架构怎么设计更省税?
已转深度咨询 · 企微对接中 · 2026-09-05
L3
建筑劳务分包自然人代开发票个税由谁扣?
积分悬赏 · 待专家接单 · 2026-09-07
悬赏中
我的收藏
全部
政策
案例
问答
模板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小规模纳税人减免)
政策 · 收藏于 2026-08-20 · 状态:现行有效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征管问题)
政策 · 收藏于 2026-07-12 · 回访提示:第二条已废止
部分失效
提示该文件第二、四条已被新公告废止,回看时已置灰提示,AI 不会引用失效条款。
某制造企业虚开专票被查,追缴并处罚款 2249.75 万元
案例 · 稽查处罚 · 收藏于 2026-07-30
跨年取得的发票能否在当年税前扣除?— 张老师解读
问答 · 收藏于 2026-09-08 · 继续问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写 SOP(模板)
模板 · 收藏于 2026-08-15
积分明细
32当前积分
+5今日获取
210累计获取
积分与人民币 1:1 等值,可抵专家服务费;积分设滚动有效期,长期不消费将到期清零。
获取与消耗 最近 30 天
📅每日签到+509-10
👥邀请好友注册(王会计)+2009-09
💬人工快答:跨年发票扣除-3009-08
📅每日签到+509-08
🤖AI 深度问答(带溯源)-809-05
🎁注册赠送(30天有效期)+5009-01
积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让、不可交易,仅限本平台消费。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30万以内,还免增值税吗?具体怎么算?
免税。自2023-01-01起,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的公告》第一条|施行:2023-01-01|状态:现行有效
注:原2019年第4号第二条"月3万/季9万"标准已废止,本助手不会引用失效条款。
※ 以上为现行有效政策条文引用,实际操作仍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如需正式意见可转人工答疑。
那如果超过30万呢,全都按3%交吗?
超过部分全额按3%征收(现行减按1%优惠期以最新公告为准)。若您想让专家结合您企业实际判定,可转人工快答(单点问题统一 30 积分)。
⚠️ 本解读仅供参考,一切以税务机关最新口径为准,不作为正式税务意见;涉及您企业具体情形,请转人工答疑。
转人工快答 · 30 积分
积分不足?点此联系客服获取积分 →
输入您的问题…
发送
🏠
首页
📚
政策库
⚠️
案例
👤
专家
👛
我的